员工遇车祸获赔后单位是否也应当支付工伤赔偿?
我在下班路上遭遇了车祸,对方全责,我已经从肇事方那里获得了赔偿。现在我想知道,我所在的单位还需要给我支付工伤赔偿吗?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单位有没有这个义务。
展开


在员工遭遇车祸获赔后,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工伤赔偿,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车祸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就满足了认定工伤的一个重要条件。 接下来,谈谈双重赔偿的问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是可以兼得的,但部分项目不能重复获得。比如医疗费,由于其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获得双份赔偿。如果员工已经从肇事方获得了医疗费赔偿,那么单位就不需要再支付这部分费用。而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项目,员工既可以从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等,也可以从单位获得工伤赔偿。这是因为这些项目的性质不同,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者身体伤残的补偿,而工伤赔偿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基于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以及工伤认定给予的补偿。 另外,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即使员工在车祸赔偿中可能获得了误工费,但这并不影响其从单位获得停工留薪期工资。 综上所述,员工遇车祸获赔后,单位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情况下,仍可能需要支付部分工伤赔偿项目。员工应当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索赔。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