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拘留公司不让员工进公司是要开除员工吗?


当员工被拘留后公司不让其进入公司,并不一定意味着公司要开除该员工。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否开除员工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开除”在法律上对应的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里要注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被拘留”是不同的概念。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并不等同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也不代表最终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员工仅仅是被行政拘留,公司不能仅以此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被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且该规章制度是通过合法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的,那么公司可以依据规章制度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过,公司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对于刑事拘留,如果最终员工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同样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员工被刑事拘留期间,由于其无法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可能会暂停与其的劳动关系,待事情有了明确结果后再做处理。 如果公司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不让员工进公司并意图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沟通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