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导致他人受到损害,责任的承担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下面我们详细探讨不同情形下的责任认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雇佣活动”。雇佣活动指的是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如果雇员的行为超出了授权范围,但是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也被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简单来说,就是雇员按照雇主的要求做事,或者做的事和工作相关,都算雇佣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这里说的就是常见的个人雇佣情况。比如说,你雇了一个司机帮你开车送货,司机在送货途中因为操作失误撞伤了路人,这种情况下,你作为雇主一般要先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司机是故意撞人,或者存在重大过失,像严重超速、酒驾等情况,你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司机进行追偿。 对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雇佣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这意味着,如果是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致人损害,公司要先负责赔偿。比如,公司的销售人员在推广产品过程中,因故意虚假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公司要先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根据内部规定或者法律规定向该销售人员追偿。 另外,如果雇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根据法律规定,雇员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雇主给予补偿。雇主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例如,雇员在工地干活时,被路过的车辆撞伤,雇员既可以要求车辆司机赔偿,也可以要求雇主补偿,雇主补偿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综上所述,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时,责任承担一般先由雇主承担,但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雇主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雇员追偿。在实际生活中遇到这类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的责任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