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后公司不给加班费也不安排补休,该怎么维权?


当员工加班后,公司既不支付加班费也不安排补休时,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概念和维权方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加班费的概念。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公司违反上述规定,不给加班费也不安排补休,员工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与用人单位协商。这是最直接的方式,员工可以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上级领导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补休。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加班事实的材料,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让员工满意,或者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支付加班费,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加班证据等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申请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提起诉讼。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工作邮件等,这些证据将对维护自己的权益起到关键作用。同时,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