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是否需要承担保密义务?


员工离职后是否承担保密义务,这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对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不向外界泄露的责任。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员工在职期间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那么离职后通常是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这种保密义务一般是有期限的,具体期限会在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在这个约定期限内,员工不能将公司的秘密信息透露给他人,否则就可能构成违约。比如,公司的客户名单、技术配方等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员工都不能随意泄露。 要是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对于那些属于公司商业秘密的信息,员工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也有一定的保密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这里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总之,不管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对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离职后都不能随意泄露。如果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