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过了多长时间报案就不会被受理?


在探讨盗窃案过了多长时间报案就不会被受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概念。 首先是追诉时效,它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来说,如果盗窃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是五年;若数额巨大,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数额特别巨大,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追诉时效则为二十年。 不过,这里的追诉时效和报案是否受理是有区别的。一般情况下,只要有犯罪事实发生,警方都会受理报案。即使过了追诉时效,报案后警方也会进行登记,但可能不会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诉。 此外,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并且,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从实际操作角度,发现盗窃案后应尽快报案,这样有利于警方收集证据,更有效地打击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