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二次入职,劳动合同算不算是续签?


在探讨员工二次入职劳动合同是否算续签之前,我们先来明确续签和二次入职的基本概念。续签通常指的是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延续双方的劳动关系。而二次入职则是指劳动者曾经在该用人单位工作过,离开一段时间后又重新回到该单位工作。 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直接规定二次入职的劳动合同是否算续签。不过,我们可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来进行分析。 劳动合同的续签往往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签订合同的次数等因素相关。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强调的是“连续订立”。 对于二次入职,如果劳动者中间离开用人单位的时间较长,再次入职时双方重新建立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一般不被视为劳动合同的续签。因为从本质上来说,双方相当于重新达成了一个新的用工协议,之前的劳动关系已经因劳动者的离职而终止。例如,小张之前在A公司工作了两年后离职,三年后又重新回到A公司工作,此时小张与A公司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更倾向于认定为新的劳动合同,而非续签。 然而,如果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的时间较短,且离职原因并非自身主动离职等因素,再次入职时,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劳动合同的续签。比如,小李因公司安排的短期项目结束而暂时离开公司,项目后续需要他继续参与时又重新入职,这种情况下,二次入职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续签。 员工二次入职劳动合同是否算续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关键在于分析劳动者离职的原因、离职时间的长短以及双方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仔细审查劳动合同的条款,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如果对劳动合同的性质存在疑问,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必要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