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核算及涉税问题该如何处理?

我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处理职工福利费相关事务时,不太清楚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也不知道涉税问题要怎么处理。比如员工的节日福利、体检费用这些,在会计上怎么记账,税务方面又有什么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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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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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会计核算及涉税问题的处理方法。 ### 会计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计入职工薪酬的福利费金额。 具体来说,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 ### 涉税问题处理 ####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里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对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情况进行纳税调整。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超过了工资、薪金总额的14%,超过部分不得在当年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企业发放给职工的福利费需要并入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而对于一些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企业组织员工集体旅游、提供工作餐等。 总之,企业在处理职工福利费的会计核算及涉税问题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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