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叫什么?
我最近签了一份劳务合同,不太清楚签了这种合同我算是什么性质的员工,和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有啥区别呢?想了解一下签劳务合同的员工在法律上有怎样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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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通常被称为劳务人员。接下来,为你详细解释劳务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务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它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劳务合同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编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劳务合同一般就是按照这个规定来订立的。 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务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来确定。例如,劳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在这种关系中,劳务人员不享受用人单位员工的一些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带薪年假等。用人单位也不需要像对待劳动合同员工那样承担较多的法定义务。 相比之下,劳动合同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用人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各项劳动权益,如加班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权益都是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 所以,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被称为劳务人员,他们与劳动合同员工在法律关系、权益保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清楚自己签订的合同性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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