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这种行为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下面我们来详细解读。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不会受到不合理的限制和剥削。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当劳动行政部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违法行为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收取的财物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还会根据涉及的劳动者人数,按照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这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行政制裁,目的是促使用人单位遵守法律规定,规范自身的用工行为。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的这种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比如因为收取财物导致劳动者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了正常生活,或者因为财物被扣押而遭受了其他经济损失等,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不仅要退还财物,还可能面临罚款和赔偿责任。劳动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