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雇主应否担责?


在讨论雇员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时雇主是否担责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雇员,简单来说,就是受雇主雇佣,按照雇主的要求从事一定工作并获取报酬的人。而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意味着该雇员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的过错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当雇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便雇员负全责,雇主通常也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这是因为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特定的雇佣关系,雇主从雇员的工作中获得了利益,所以也应当对雇员在工作过程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雇主承担责任并不意味着雇员就无需负责。如果雇员在交通事故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雇主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进行追偿。例如,雇员在工作时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如酒驾、超速行驶等,这些明显的过错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判断雇主是否需要担责以及担责的程度,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雇员的行为是否确实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这一点非常关键。如果雇员是在办理个人事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即便他是雇主的雇员,雇主一般也无需承担责任。此外,雇主对雇员的选任、监督等方面是否存在过错,也会影响雇主责任的认定。如果雇主在招聘雇员时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例如明知雇员没有相应的驾驶资格仍雇佣其开车送货,那么雇主可能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