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超市上班少收了钱该怎么办?

我在超市上班,结账时因为疏忽少收了顾客的钱。我很担心会让自己承担损失,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情况。想问下从法律角度看,我应该怎么做,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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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
  • #工作失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在超市上班少收了钱时,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处理办法。 首先,从民事法律关系上看,顾客少付的钱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超市作为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顾客返还少付的钱。 接着,分析员工与超市之间的关系。员工在工作中少收钱,这属于工作失误。一般来说,员工与超市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超市的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对于员工因工作失误导致的少收钱情况如何处理,比如按照一定比例由员工承担损失或者有其他相应的处罚措施,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是可以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的。 不过,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即便超市要让员工承担部分损失,也不能随意扣除工资,要遵循法律规定。 从实际操作角度,超市发现少收钱后,应先查看监控等确认少收的金额和顾客信息。如果有顾客的联系方式,可以尝试联系顾客,友好沟通让其补交少付的款项。若顾客拒绝,在金额较大的情况下,超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员工,超市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评估员工的失误程度,按照合法合规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而不是一味地让员工承担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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