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需要给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一个关键问题,它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首先,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合作做一件事,现在一方提出不想继续了,并且双方都同意结束合作,那么提出的这一方就应该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这就像是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好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劳动者有权选择离开,并且用人单位要为此付出代价。《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再者,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当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当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简单来说,如果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条件继续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不愿意,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降低条件或者不续签,就需要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此有明确规定。


最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这些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责任在用人单位,所以要给予劳动者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了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怎么举报购房阴阳合同纠纷?

最近买房时遇到阴阳合同问题,很担心这种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想知道具体该向哪些部门举报,举报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相关部门会怎么处理这种纠纷。

因生病导致网贷逾期26天且没钱还时,该如何与相关方协商还款呢?

我因为生病,没办法按时还上网贷,现在已经逾期26天了,手里也实在没钱还。我很担心逾期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和网贷平台或者银行去协商,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要点或者技巧呢?

股票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最近对股票投资挺感兴趣的,也了解到有股票诈骗这种情况。就想知道要是有人犯了股票诈骗罪,会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呢?对应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我就是单纯想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知识,以后投资能更谨慎些,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多久能结案?

前阵子出了交通事故,现在责任认定书已经拿到手了。想知道接下来大概要多久这个事情才能彻底算完,是有固定的时间,还是得看具体情况?想了解下在不同情形下,结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对方拒绝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现在在离婚的事情上有分歧,我想离但对方坚决不同意。我准备向法院起诉,就是很担心这种对方拒绝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到底会怎么判呢?想了解法院判决的依据和可能出现的结果 。

工伤认定申请如何查询进度?

我之前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到现在心里一直没底,不知道申请进展到哪一步了。也不清楚通过什么渠道、用什么方法能查到申请的进度。我特别想知道该怎么去查询工伤认定申请的进度,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出狱后必须直接回家吗?

我马上就要出狱了,可我不想直接回家,想去外地找朋友散散心再回去。但我又有点担心,不知道出狱后是不是必须得直接回家,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呀?

个人破产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我做生意失败欠了很多债,实在没能力偿还了,听说现在有个人破产制度。我想了解下个人破产具体要怎么去申请,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没有工作如何弄个工作证明?

我现在没有工作,但有些事情需要提供工作证明,比如办理某些业务。我很发愁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清楚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怎么才能合法合规地弄个工作证明,想问问大家有没有什么办法。

保障国债正常支出的作用是什么?

我想知道保障国债正常支出到底有啥作用。我了解国债是国家借钱的一种方式,但不明白保障它正常支出能带来啥影响,是对国家经济有帮助,还是对我们普通人有好处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医保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我换城市工作了,之前的医保想转到现在工作的城市。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是要去原参保地办理,还是在现参保地办理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时间限制吗?希望了解医保转移手续的具体办理流程。

社保是由哪个部门发放的?

我之前一直交着社保,现在到了领取社保的年纪,但是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去领社保。我想问下,社保究竟是由哪个部门发放的呢?我好去办理相关手续。

中医国际专利如何申请?

我有一个中医配方,觉得很有价值,想申请国际专利,但完全不知道该从哪儿开始。我不清楚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希望能了解一下中医国际专利的申请方法。

帮境外洗钱定罪会怎么判?

我不小心帮境外做了洗钱的事,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帮境外洗钱被定罪的话到底会怎么判,会不会判得很重啊?我很担心自己的处境,想了解清楚法律的规定。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哪个更严重?

我不太清楚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最近听说有人被行政拘留,也有人被刑事拘留。我想知道这两种拘留哪种更严重呢?它们在性质、后果上都有什么不同呀?

申请住房货币补贴后是否不可申请宅基地政策?

我现在面临一个选择,不知道申请住房货币补贴后还能不能申请宅基地政策。我家里住房条件不太好,想着如果能申请到货币补贴改善一下居住环境,但又担心之后就不能申请宅基地了,我想了解一下这两者之间的具体规定。

怎么查询自己社保缴纳日期?

我想知道自己社保的缴纳日期,但是不知道该通过什么方法去查询。我也不太了解具体的查询流程和途径,担心自己操作不当查不到信息,想问问有没有简单又靠谱的查询办法。

要约的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我最近在和别人谈生意,对方发来了一个要约。我不太清楚要约到底有什么效力,它会对我产生什么影响呢?我想知道要约的效力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以便我更好地应对接下来的交易。

犯罪中止需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我在生活中听说了犯罪中止这个概念,有点不太明白。如果一个人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了犯罪行为,那他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承担的话又是怎样承担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非法证据如何进行审查排除?

我在一场纠纷中怀疑对方提交的证据是非法取得的,但不太清楚在法律程序里,这种非法证据是怎么审查和排除的。不知道依据什么标准判断它是非法证据,又通过什么流程把它排除掉,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和操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