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拘留期限的时长是多久?
我家人因为涉嫌刑事案件被拘留了,我特别着急,想知道一般刑事案件拘留期限会有多长时间啊,心里好有个底,也能安排后续的事情,不知道这个期限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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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拘留是一种常见的强制措施,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刑事案件拘留期限的时长。 首先,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拘留的期限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加上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其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一般情况下,普通刑事案件的拘留期限最长为十四日(3日+4日+7日);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30日+7日)。 另外,如果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也就是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拘留期限最长为十七日(14日+3日)。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的拘留期限会因案件情况和决定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及其家属在面临刑事案件拘留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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