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破产后剩余的财产该如何分配?

我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现在破产了。目前公司清算后还剩下一些财产,我不太清楚这些剩余财产要怎么分配,是先给员工发工资,还是先还银行贷款呢?想了解下具体的分配顺序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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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财产分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重要法律问题,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明确的分配顺序。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明确“破产财产”的概念。破产财产指的是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的、用于清偿破产债权的全部财产。简单来说,就是企业破产后能够拿出来还债的所有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一顺序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因为员工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参与者,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是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需要。例如,某企业破产后,剩余财产要先把员工的工资、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以及可能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完毕。 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关乎社会整体的保障体系,税款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在保障员工权益后,需要对这部分费用进行清偿。 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了上述优先受偿的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比如企业向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借款等。当破产财产按照前面的顺序分配完后,还有剩余的,才会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在整个破产财产分配过程中,需要由管理人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总之,企业破产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的,这是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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