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退休职工是否有补偿?
我所在的企业最近宣布破产了,我已经退休。不知道企业破产后,像我这样的退休职工能不能得到一些补偿?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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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时,退休职工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概念。退休职工是指按照国家规定达到退休条件,办理了退休手续,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企业破产则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对于已经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工,从法律层面来说,他们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因退休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企业破产并不会影响他们已有的养老金待遇,他们可以继续从社保基金领取养老金,企业通常无需再额外给予他们基于劳动关系的补偿。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退休职工可能会获得一定补偿。比如,企业在破产前存在拖欠退休职工的医疗费、取暖费等费用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以,这些拖欠的费用可以在企业破产财产中得到优先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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