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付一半,婚后付一半,房产产权归谁?


在探讨婚前付一半、婚后付一半房款情况下房产产权归谁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婚前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结婚前就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对于这种婚前付一半、婚后付一半房款的房产产权归属,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判断。 如果房产登记在支付婚前款项一方名下,婚前支付的那一半房款对应的房产份额通常会被认定为支付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这部分款项是在结婚前就已经支付的,购买房产的行为在婚前就已经部分完成。而婚后支付的另一半房款,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婚后支付款项对应的房产份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套房子价值100万,婚前支付了50万,婚后夫妻共同支付了另外50万。那么婚前支付的50万对应的房产份额就是支付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支付的50万对应的房产份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等情况下分割房产时,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对房产进行合理分割。通常支付婚前款项的一方会适当多分一些,但对于婚后共同支付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 要是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即便婚前是一方支付了一半房款,也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产产权归属达成了共同共有的合意,这套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通常是平均分割,但也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就该房产的产权归属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那么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会按照协议来确定房产的产权归属。比如双方约定该房产完全归一方所有,或者按一定比例共有等,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