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还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在婚前自己买了套房子,付了首付后办理了房贷。现在结婚了,和爱人一起还房贷。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主要想了解从法律角度,对这房子产权是怎么认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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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还房贷,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购买房产,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那么这套房子本身一般认定为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支付首付购买房产,婚后共同还贷,无论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共同还贷的情况,符合共同财产的范畴。 再者,如果婚前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并且明确约定该房产为其个人财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房子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婚后明确属于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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