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在结婚前自己付了房子首付,婚后和伴侣一起还房贷。最近我和伴侣在讨论房产归属问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是完全属于我个人,还是有一部分是和伴侣共有的,该怎么界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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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算共同财产,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且付清房款,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是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却把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就相当于对对方的赠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其次,若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子登记在首付方名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离婚时该不动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一般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是否为共同财产要综合多种因素判断,关键在于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相关约定等。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拥有的财产,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特定方式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这些财产具有独立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产赠与:是一方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的行为,在法律上,办理相应手续后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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