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业服务差跟房东有关系吗?

我租的房子物业服务特别差,小区卫生没人打扫,安保也不到位。我就想问问,这种物业服务差的情况跟房东有没有关系啊?我能不能找房东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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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物业服务差与房东是否有关系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物业服务合同的概念。物业服务合同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或者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约定了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提供服务的内容、标准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的业主通常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东。 从合同相对性原理来讲,物业服务合同是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建立的,所以在合同层面,物业服务差的主要责任对象是物业服务企业。当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例如未及时打扫卫生、安保措施不到位等,业主(房东)有权依据合同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然而,对于租户来说,虽然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直接签订方,但租户在租赁期间使用房屋,也享受物业服务带来的便利,同时也受到物业服务质量的影响。如果物业服务差影响到了租户的正常生活,租户可以先与房东进行沟通。因为房东作为业主,有责任确保房屋能够正常使用和居住,而良好的物业服务是保障居住环境的一部分。房东在知晓物业服务差的情况后,有义务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改善服务。 如果房东怠于履行这一义务,导致租户的权益受到损害,租户也并非完全没有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物业服务差严重影响了租赁房屋的使用功能,使得房屋无法达到租户租赁时预期的居住条件,租户可以认为房东没有尽到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有权要求房东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甚至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租户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差从合同角度直接关联的是业主(房东)和物业服务企业,但也会间接影响到租户。租户可以通过房东来促使物业服务企业改进服务,如果房东不履行相应义务,租户可以依据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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