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公式是怎么算的?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下面来详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以及相关概念。 首先,要计算企业所得税,得先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法,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这里的“收入总额”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各种经营活动获得的所有收入之和;“不征税收入”是指那些按照法律规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比如财政拨款等;“免税收入”是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为或支持特定行业,给予的税收优惠,像国债利息收入等;“各项扣除”包括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合理支出;“以前年度亏损”就是企业过去年度经营出现的亏损额,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弥补。 另一种是间接法,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会计利润总额”就是企业按照会计制度核算出来的利润。“纳税调整项目金额”是因为会计和税法在某些收入、费用的确认标准上存在差异,所以需要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比如,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会计上可以全额列支,但税法规定只能按照一定比例扣除,这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就能得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适用税率”一般情况下是25%,但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减免税额”是指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减免优惠;“抵免税额”主要是指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举个例子,假设一家企业全年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不征税收入50万元,免税收入30万元,各项扣除800万元,以前年度亏损20万元,适用税率为25%,没有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按照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000 - 50 - 30 - 800 - 20 = 100万元,应纳税额=100×25% = 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