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财务费用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所得税财务费用扣除标准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所发生的财务费用准予扣除的具体规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财务费用。简单来说,财务费用就是企业为了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像利息支出、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都属于财务费用。 对于利息支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如果是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金融企业就是那些银行、信用社等正规的金融机构。比如,企业向银行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支付的利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全额扣除。 而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向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不能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算出的金额,超出部分就不能在税前扣除。例如,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 5%,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支付的利息率是 8%,那么只能按照 5%计算的利息在税前扣除。 另外,对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也就是说,正常经营中因为汇率变动产生的损失,大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手续费方面,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也有扣除标准。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0%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 5%计算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