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是怎么回事?
我开了家小公司,最近听说企业所得税有两法合并的事。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个合并法,对我们小公司的税收会有啥影响?会不会让我们交税变多或者变少呢?想了解下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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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指的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合并成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两法合并之前,内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制度。外资企业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际税负相对较低;而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较少,实际税负相对较高。这种差异不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制度,统一了税率、税前扣除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等。统一税率方面,新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这在国际上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在税前扣除标准上,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扣除政策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使企业的成本费用得到更合理的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也进行了调整,从过去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鼓励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 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的实施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同时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对于小公司来说,如果从事的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可能会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一定会增加税负;如果原本享受的优惠政策减少了,可能税负会有所上升,但统一规范的税收制度也有助于企业进行长远的经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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