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交社保是否违法?
我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说试用期不给交社保,转正后才交。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想知道公司这种转正才交社保的做法是不是违法的?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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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转正后才交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里明确指出是“用工之日起”,而不是转正之日起。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试用期内也需要缴纳社保。 另外,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等后果。所以,转正才交社保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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