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才买社保是否合法?
我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说试用期不买社保,转正后才给买。我担心这样不合法,自己权益得不到保障,想知道公司这种转正才买社保的做法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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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转正才买社保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保”的概念。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一项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就表明,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是包含在正式的劳动关系内的,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所以,从员工入职的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而不能以“转正”作为缴纳社保的前提条件。如果用人单位以转正才买社保为由,拒绝在试用期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试用期的社保。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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