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后债务该如何处理?
我有一家小公司进行了重组,重组后原来公司欠下的债务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也不清楚是由重组后的公司承担,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企业重组后债务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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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当企业进行重组后,债务的处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如果企业进行的是合并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也就是说,无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合并前企业的债务都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比如A公司吸收合并了B公司,那么B公司在合并前的债务就由A公司来负责偿还。 其次,企业分立重组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C公司分立为D公司和E公司,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C公司之前的债务由D公司和E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公司主张全部债权。 再者,对于债务重组这种方式,通常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比如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用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或者延长债务偿还期限等。这种情况下,双方会根据达成的新协议来处理债务。 最后,如果是企业进行股权收购或者资产收购等重组方式,债务的承担主要看收购协议的约定。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债务的承担方,那么就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约定,一般还是由原企业承担债务。总之,企业重组后债务的处理需要依据具体的重组方式,并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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