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增值税会计科目该怎么做?


企业缴纳增值税时,会计科目的设置和处理是有一套明确规范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在会计核算上,企业一般需要设置“应交税费”一级科目,在其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内,又要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当企业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时,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时,按照不含税收入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企业销售货物等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缴纳增值税时,企业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当月缴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些操作都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作为依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