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个税汇算清缴怎么计算?


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股权激励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股权激励的类型,常见的有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等。这些不同类型的股权激励,在计算个税时的规则有所不同,但总体的计算思路是一致的。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里的“股权激励收入”,对于股票期权来说,一般是指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股票增值权则是行权日股票价格与授权日股票价格的差额乘以行权股票份数;限制性股票是指在解禁日当日收盘价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乘以限制性股票份数。 从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应当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要将股权激励收入与您当年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其他综合所得合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公式为:应纳税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例如,小李2024年取得了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行权时获得的股权激励收入为30万元。如果是在2022年12月31日前,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30万元对应的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那么他应纳税额 = 300000×20% - 16920 = 43080元。若在2023年及以后,就需要将这30万元与他当年的其他综合所得合并计算。 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您需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中,如实填写您的各项收入和扣除项目。系统会根据您填写的信息,自动计算出您应纳税额、已预缴税额以及应补退税额。若计算结果显示您需要补税,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税;若显示退税,税务机关会按照规定程序为您办理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