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房产确权需要哪些证据?


在共同出资房产确权的过程中,需要一系列证据来证明各方对房产的出资情况以及确权的合理性。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证据: 首先是出资证明。银行转账记录是非常关键的证据之一。当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购房款项时,银行会记录下资金的流向和金额。这些记录能够清晰地显示出您向房产交易相关方(如开发商、卖方等)支付了多少资金,从而证明您在购房时的出资行为。例如,您从自己的银行账户向开发商的指定账户转账了一定金额用于支付房款,这笔转账记录就可以作为您出资的有力证明。此外,购房款收据也是重要的出资凭证。开发商或卖方在收到您支付的购房款项后,会开具相应的收据,上面会注明收款金额、收款时间、付款人等信息,这也是证明您出资的直接证据。 其次是书面协议。如果在购房前,共同出资人之间签订了关于房产出资和产权分配的协议,那么这份协议将对房产确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协议中应明确各方的出资比例、产权份额以及在房产使用、处分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您和朋友共同出资购房,在协议中约定了各自出资50%,并且享有同等的产权份额,那么在确权时,这份协议就是确定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即使没有签订专门的出资协议,在其他书面文件中涉及到房产出资和产权分配的相关内容,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再者是聊天记录。在当今数字化时代,人们在沟通购房事宜时常常会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进行交流。这些聊天记录中如果包含了关于共同出资购房的商议内容,如各方对出资金额的确认、产权分配的讨论等,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例如,您和朋友在微信聊天中明确提到了各自要出资的金额以及对房产未来使用的规划,这些内容都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共同出资购房的合意。 最后是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人知晓你们共同出资购房的情况,他们的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确权的证据之一。这些证人可以是当时参与购房过程的中介人员、在场的亲朋好友等。他们可以证明在购房过程中,你们各方的出资情况和对房产的相关约定。不过,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弱,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上述提到的出资证明、书面协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经过查证属实,都可以在共同出资房产确权中发挥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