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要交的证据有哪些?


在房屋买卖纠纷诉讼中,证据的提交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需要提交的几类常见证据。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对于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像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这就好比在一场游戏里,得先证明你是谁,有参与游戏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身份证明资料就是明确原被告身份的重要依据。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提交主体登记资料,比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此外,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有变更的,还需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其次是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这其中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它是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核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类似地,其他有关房屋买卖的协议、契约、信件和数据电文(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也是重要的证据。还有,交付凭证也很关键,如房款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这些能证明购房者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房款。房屋的交接手续,像房屋钥匙的交付记录、物业交割单等,可证明房屋已经完成了实际交付。 再者是关于房屋产权的证据。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它能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涉及房屋的共有情况,还需提交共有权证明,如共有权证或其他能证明共有关系的文件。另外,若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产权的情况,相关的抵押合同、法院查封裁定等文件也是必须提交的证据。 最后是其他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证据。比如,若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纠纷,需提交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维修记录等证据。如果涉及违约赔偿,要提供对方违约的具体事实及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证据,如因对方延迟交房导致自己在外租房的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等。总之,在房屋买卖纠纷诉讼中,要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和提交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