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如何进行证据审核和鉴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证据审核和鉴定是确保司法公正、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证据审核和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证据审核。证据审核是指对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以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在真实性方面,需要审查证据是否是真实存在的,有无伪造、篡改等情况。比如书证,要查看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这就体现了对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获取的严格要求。 合法性审查主要关注证据的收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侦查人员在询问证人时,是否遵循了法定的程序,是否保证了证人的权利等。如果证据的收集程序不合法,可能会导致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关联性审查则是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的证据,才能对案件的认定起到作用。比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与盗窃行为直接相关的监控录像、证人看到嫌疑人在现场的证言等就是具有关联性的证据。 接下来是证据鉴定。证据鉴定是指运用专门知识和技术,对某些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常见的鉴定类型包括法医鉴定、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等。 在进行鉴定时,首先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并且遵守相关的鉴定程序和规范。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人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鉴定过程中,鉴定人会对送检的证据材料进行检验、分析和判断。例如,在法医鉴定中,鉴定人会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以确定死亡原因、死亡时间等。在物证鉴定中,会对指纹、血迹、毛发等物证进行分析,以确定其与案件的关联。 鉴定完成后,鉴定人会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但并不是绝对的。办案人员会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总之,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审核和鉴定是一个严谨、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