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在探讨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诉讼时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你没有去主张自己的权利,之后再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那你可能就没办法通过法院强制对方履行义务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言,它当然是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的。比如说,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购房者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那一刻起,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了。如果在三年内购房者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比如没有去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而开发商又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那么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诉求就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再比如,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质量问题存在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要求开发商维修或者赔偿,同样,如果开发商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购房者的权益可能就难以通过法院得到保障。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总之,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诉讼时效的,一般为三年。在签订和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都要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