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债务关系的对外和对内效力分别有哪些?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个小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我不太清楚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在对外和对内方面分别有什么效力。比如,对外和其他公司打交道时,这债权债务会有啥影响;对内我和朋友之间又该怎么处理相关问题。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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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十分常见。下面我们分别来看看它的对外和对内效力。 首先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对外效力。对外效力主要是指债权债务关系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所产生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具有相对性,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仅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会对第三人产生效力。例如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这就是债权人代位权的体现,它突破了债权相对性,对第三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产生了效力。又如,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是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也是债权债务关系对外效力的一种体现。 接下来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对内效力。对内效力是指债权债务关系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从债权人角度来看,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比如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从债务人角度而言,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若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并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因延迟交付所造成的损失。 总之,债权债务关系的对外和对内效力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了解这些效力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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