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具体如何表现,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在法律层面,并不存在“假离婚”这一概念。只要夫妻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通过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解除了婚姻关系,婚姻关系便在法律上真正解除,这一解除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假离婚通常有以下一些表现形式。一种是为了获取购房资格或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夫妻双方商议后办理离婚手续,等达到购房目的后再复婚。另一种是为了逃避债务,一方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后办理离婚,让债务人难以追讨债务。还有可能是为了子女上学等原因,通过离婚来变更户口等信息。 关于假离婚的法律后果,从婚姻关系角度来看,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或拿到法院的离婚裁判文书,婚姻关系就合法解除。即使双方内心认为是“假离婚”,但在法律上已经是真离婚。此后,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再婚,另一方无权干涉。如果一方在“假离婚”后不愿复婚,另一方也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恢复婚姻关系。 在财产分割方面,离婚时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在“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之后即便复婚,已分割的财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例如,夫妻在“假离婚”时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复婚之后该房产仍然是这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再享有共同所有权。 从债务承担角度分析,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夫妻“假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债权人仍可向双方追讨债务。 此外,如果“假离婚”过程中存在欺诈等行为,受欺诈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总之,“假离婚”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在做出决定之前一定要谨慎考虑,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