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重审和再审有什么区别?


案件重审和再审是司法程序中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概念上来说,重审是指在原判决由于程序等问题被上级法院撤销后,由原审法院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简单来讲,就是原来负责审理这个案子的法院再次审理。而再审则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根据当事人、检察院的申请或抗诉,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也就是说,再审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判决。 其次,适用的程序不同。重审一般适用于一审程序中,当一审判决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比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等情况,二审法院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此时重审适用一审程序。而再审的程序则比较复杂,可能适用一审程序,也可能适用二审程序。如果原来是一审案件,再审就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如果原来是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再审就按照二审程序审理。 再者,启动的原因也有差异。重审主要是因为原审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例如,一审中证据没有经过质证就被采纳等。而再审的启动原因则是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多种情况。 最后,裁判的效力不同。重审如果适用一审程序,当事人对重审后的判决、裁定不服的,还可以上诉。而再审如果适用一审程序,裁判效力和普通一审裁判一样可以上诉;如果适用二审程序,再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案件重审和再审在定义、程序、启动原因和裁判效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