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都有哪些?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优先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权利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配偶”,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比如说,老张去世了,他的妻子在老张去世时和他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那么老张的妻子就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是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成为被继承人子女的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和赡养关系,这种情况下继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例如,老王收养了一个孩子小王,后来老王去世,小王就作为养子女享有和老王亲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利。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就是生育被继承人的人;养父母是和被继承人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人;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是指和被继承人之间形成了抚养和赡养关系的继父母。比如,小李的母亲再婚,小李和继父长期共同生活,继父对小李进行了抚养教育,那么在继父去世后,小李就可以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继父的遗产,同时,继父也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可以继承小李母亲的遗产。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儿媳在丈夫去世后,依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在公婆去世时,儿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这种规定体现了法律对道德行为的鼓励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