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摊销是从当月开始还是下月开始?
我公司购置了一批固定资产,现在不清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这些固定资产的摊销应该从当月开始算,还是从下月开始算。我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上,固定资产摊销时间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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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摊销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把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一定方法分摊到其预计使用年限内的过程,这么做是为了合理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同时,该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明确,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摊销是从投入使用月份的下月开始的。例如,企业在3月份购置并投入使用了一台生产设备,那么从4月份开始对这台设备进行折旧摊销。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使会计核算更科学合理,与固定资产实际投入使用和损耗情况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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