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固定工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我是一名固定工,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赔偿金该怎么计算。我想知道计算的标准和方法是什么,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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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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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则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惩罚性赔偿。 当固定工因工伤而面临劳动合同解除时,计算赔偿金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因工伤导致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七条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在工伤治疗期间或者工伤鉴定结果未出来之前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此外,对于因工伤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也有相应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固定工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要综合考虑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以及工伤的伤残等级等因素,并且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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