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关联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预提所得税?
我有一家国外关联公司,打算转让其持有的股权。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预提所得税。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了解预提所得税的具体情况,希望能有人帮我解答一下,这种国外关联公司转让股权的行为在税收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预提所得税的概念。预提所得税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它是一种源泉扣缴所得税的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在支付款项时,由支付方预先扣除一部分税款并代为缴纳给税务机关。对于国外关联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预提所得税,这要依据中国相关税收法律规定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在国外关联公司转让股权的情形中,如果被转让股权的企业是中国境内企业,那么该股权转让所得就被认定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此时,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一方就需要按照规定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10%,不过如果相关国家(地区)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且协定中有更优惠的税率规定,则可以按照协定执行。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还需要履行一系列的申报和扣缴义务,比如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等资料。所以,国外关联公司转让中国境内企业股权时,通常是需要预提所得税的,支付方要按照规定履行扣缴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