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企和外籍个人按自用、出租2种情况如何缴纳房产税?

我是一家外企的管理人员,公司有房产,一部分是自用,一部分用于出租。不太清楚外企和外籍个人在这两种情况下缴纳房产税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具体要怎么操作,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所以来问问具体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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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企房产税
  • #外籍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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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房产税的基本概念。房产税呢,简单来说就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对于外企和外籍个人自用房产缴纳房产税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自用房产是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的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税率是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例如,某外企有一处自用房产,原值为100万元,当地规定的减除幅度为30%,那么该房产的计税余值就是100×(1 - 30%) = 70万元,每年应缴纳的房产税就是70×1.2% = 0.84万元。 而当房产用于出租时,是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比如说,外籍个人将一套房产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5000元,那么每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就是5000×12% = 600元。不过,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如果是外籍个人出租住房,每月租金收入为3000元,那么每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就是3000×4% = 120元。 在纳税申报方面,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纳税人需要按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房产税。 如果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以,外企和外籍个人一定要按时、准确地缴纳房产税,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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