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鉴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鉴定书是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文书,它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事务中起着关键作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通常包含的格式内容。 首先是标题。一般为“人身损害鉴定书”,这明确了文书的性质和用途。标题简洁明了,让阅读者一眼就能知道这份文书的核心内容。 接下来是基本信息部分。这部分会写明委托单位或者委托人的具体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如果是单位委托)、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同时也会详细记录被鉴定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这些信息是鉴定的基础,能够准确地确定鉴定的对象和相关背景。 委托鉴定的事项及要求也会在鉴定书中体现。这是明确鉴定目的的重要部分,例如是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还是对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等,都会清晰地列出。同时,委托方可能还会提出一些具体的要求,如鉴定的时间限制等,也会一并记录。 鉴定材料也是必不可少的内容。鉴定机构依据的材料通常包括病历资料、影像学检查报告(如X光片、CT片等)、证人证言等。详细列出这些材料,能够让读者了解鉴定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鉴定过程的记录也很重要。鉴定机构会描述他们采用的鉴定方法、步骤以及使用的技术手段等。这体现了鉴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让人们能够了解鉴定结果是如何得出的。 鉴定意见是整个鉴定书的核心。这是鉴定人根据鉴定材料和鉴定过程得出的专业结论,例如被鉴定人的伤残等级、误工时间、护理期限等。鉴定意见应该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最后是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机构的盖章。这是鉴定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标志,表明鉴定人对鉴定结果负责,鉴定机构对鉴定过程和结果进行了审核和确认。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这从法律层面保障了人身损害鉴定书格式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在实际生活中,规范的人身损害鉴定书格式有助于准确认定事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审判、保险理赔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