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和趋势是怎样的?


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是一种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违法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表现形式和趋势。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业贿赂的概念。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就是投标人为了中标,给予招标方相关人员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有多种表现形式。财物贿赂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即投标人直接给予招标方工作人员现金、银行卡、贵重物品等。回扣也是一种典型形式,比如投标人在中标后,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给招标方相关人员。还有提供非物质利益,例如为招标方人员提供旅游、高档消费、子女入学便利等。此外,一些投标人还会通过安排工作、给予干股等方式进行贿赂。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的趋势,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贿赂手段变得更加隐蔽。以前常见的直接送现金等方式逐渐减少,更多地转向一些看似合法的经济往来。比如通过虚假的咨询服务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形式,以支付费用的名义进行贿赂。同时,贿赂的范围也在扩大,不仅涉及招标方的决策人员,还可能延伸到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另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红包、虚拟货币等新的贿赂形式也开始出现。 为了维护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公平公正,国家不断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商业贿赂行为,不仅会取消中标资格,还会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商业贿赂形式多样且呈现出隐蔽化、多样化的趋势。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