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荣誉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是对权利人荣誉的非法侵犯,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侵害荣誉权的常见表现形式。 首先是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一种比较直接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荣誉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依据一定的程序授予特定主体的。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撤销。比如,某个人通过合法的评选获得了“优秀员工”的荣誉称号,公司没有任何合理理由,也未经过法定程序,就擅自剥夺了他的这个荣誉,这就是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其次是诋毁、贬损他人荣誉。这种行为是指通过语言、文字、行为等方式,对他人获得的荣誉进行恶意诋毁、贬低,从而损害他人荣誉权。比如,在公开场合故意散布虚假信息,说获得“杰出青年”荣誉称号的人是靠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这就属于诋毁、贬损他人荣誉。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荣誉权人的名誉,也侵犯了其荣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种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再者是妨碍他人获得荣誉。在他人符合获得荣誉的条件时,行为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妨碍,使其不能获得荣誉。例如,在评选“劳动模范”时,有人故意隐瞒他人的优秀事迹,或者编造虚假信息使他人失去评选资格。这种行为也是对他人荣誉权的侵害,荣誉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是侵害荣誉物质利益。很多荣誉往往伴随着一定的物质利益,比如奖金、奖品等。如果有人非法侵占、损毁与荣誉相关的物质利益,同样构成对荣誉权的侵害。比如,私自占有他人获得荣誉后发放的奖金,或者故意损坏他人获得的荣誉奖杯等。这种情况下,荣誉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返还财物、赔偿损失等。 总之,侵害荣誉权的表现形式多样,当我们的荣誉权受到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