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界限是什么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找我借钱,当时说得好好的会按时还,结果现在人联系不上了。我就有点怀疑,这到底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还是对方在诈骗我啊?我想弄清楚诈骗罪和民间借贷之间的界限到底在哪,好判断我这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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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民间借贷存在多方面界限。 首先,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比如编造虚假投资项目骗钱。而民间借贷是正常的民事行为,借款人一般没有非法占有意图,只是想临时借用资金,后续会按约定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诈骗罪的定义及量刑,也体现了其与民间借贷在主观故意上的本质区别。 其次,借贷双方关系有差异。民间借贷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彼此有一定信任基础。像亲戚朋友之间互相帮忙借款。诈骗则常发生在陌生人或相识不久的人之间,骗子利用欺骗手段获取信任。 再者,借款原因不一样。正常民间借贷中,借款人通常是遇到资金困难,如生意周转、突发疾病等合理原因才借款。而诈骗分子编造的借款理由多是虚假的,像虚构投资机会等。 然后,借款后的行为也不同。民间借贷的借款人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多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偿还,并且会有还款意愿和计划。但诈骗分子骗到钱后,可能会将钱挥霍一空,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根本不想还钱,甚至直接消失。 最后,危害程度和救济方式不同。诈骗罪是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秩序和公私财产安全,要承担刑事责任。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不涉及刑事处罚 。总之,判断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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