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量刑的定量标准是怎样的?
我朋友遭遇了诈骗,骗子骗了他不少钱。我们想知道在法律上,诈骗量刑的定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骗多少钱会判多重的刑,有没有个明确的界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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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量刑的定量标准是根据诈骗金额的大小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等来确定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而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各省市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同时,在量刑时,除了诈骗金额,法院还会考虑其他情节,比如是否是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等。这些情节也会影响最终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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