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犯罪人自杀后还会追赃吗
我家里有人犯了诈骗罪,但是他承受不住压力自杀了。现在我们不知道对于他诈骗所得的财物,警方还会不会继续追查收缴。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还会不会进行追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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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诈骗罪犯罪人自杀后,仍然会进行追赃。下面从法律原理、法律依据以及具体执行等方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原理来讲,追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恢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财产秩序。即使犯罪人已经死亡,但是其通过诈骗手段非法获取的财物,本就不属于他,这些财物应当返还给被害人或者上缴国库,所以追赃工作有其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条规定明确了对于犯罪违法所得财物的处理原则,并未因犯罪人的死亡而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虽然犯罪人死亡后,其刑事责任不再追究,但追赃属于对违法所得财物的处理,并非是对犯罪人的刑事处罚,两者性质不同。 在具体执行上,司法机关会对犯罪人的遗产进行调查。如果诈骗所得的财物还存在于遗产中,会直接进行追缴。如果犯罪人将诈骗所得的财物转移给他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追讨。比如他人明知是诈骗所得而接受,或者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等情况,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要求返还。所以,即使犯罪人自杀,追赃工作依然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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