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户进来的所有钱都需要开发票吗?
我公司的对公账户最近进了几笔钱,有业务收入,也有一些往来款项。我不太清楚是不是对公账户进来的每一笔钱都得开发票,不开发票会不会有税务风险之类的,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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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税收管理体系中,对公账户进来的钱并非都需要开发票。开发票主要是基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这一情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对于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比如企业销售货物给客户,客户将货款打入企业对公账户,这种情况下企业就需要给客户开具发票。这是因为销售货物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开具发票不仅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体现,也是客户进行成本核算和税务抵扣的重要凭证。 其次,如果款项不属于经营活动收入,就不需要开具发票。例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往来,资金从一个企业的对公账户转到另一个企业的对公账户,这种借款行为并非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另外,收到的政府补助款等,也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同样无需开具发票。 不过,即便不需要开具发票,企业对于对公账户的每一笔资金往来都要做好记录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要按照相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如实申报纳税。如果企业错误地将不需要开发票的款项开具了发票,或者应开发票而未开具,都可能面临税务风险,比如被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等。因此,企业需要准确判断每一笔款项的性质,以确定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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