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欺诈作出的行为属于可撤销还是无效?

我之前在一家店里买东西,商家故意隐瞒了商品的一些重要缺陷,诱导我买了下来。我后来才发现问题,想知道我因为被商家欺诈而做出的购买行为,在法律上是属于可撤销的,还是直接就是无效的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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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欺诈行为
  • #可撤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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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受欺诈作出的行为一般属于可撤销行为,而非无效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理解可撤销行为和无效行为的概念。可撤销行为,就是说这个行为在一开始是有效的,但因为存在一些法定的事由,比如欺诈,受欺诈的一方有权在一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这个行为撤销掉。一旦撤销,这个行为就从开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了。而无效行为呢,是指这个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任何人去申请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就明确了受欺诈作出的行为是可撤销的。 为什么法律这样规定呢?因为受欺诈的一方可能基于自身的考虑,不一定希望这个行为完全无效。比如在商业交易中,虽然一方受到了欺诈,但如果撤销这个交易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那么他就可以选择不撤销,让这个行为继续有效。 受欺诈方要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所以,如果你发现自己因为受欺诈而作出了某个行为,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要及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该行为的请求。这样,一旦撤销成功,你就可以恢复到行为作出之前的状态,比如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总之,法律赋予了受欺诈方撤销权,就是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使其在受到欺诈的情况下有挽回损失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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