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销售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买东西的时候感觉商家存在欺诈销售的情况。我想了解下,到底什么样的情况算欺诈销售,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我希望知道在法律层面,达到什么条件可以去立案追究商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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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销售,通俗来讲,就是商家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故意采用虚假、误导等手段,让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交易决策的行为。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关于欺诈销售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这里虽然说的是合同诈骗,但在欺诈销售中,如果涉及到签订销售合同等情况,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商家虚构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或者故意隐瞒商品的缺陷、瑕疵等重要信息,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消费者可以依据相关证据,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条件。如果达到上述的金额标准等立案条件,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同时,消费者也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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