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问题有哪些呢?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刚找到工作还在试用期。公司给的工资感觉有点低,我不太清楚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方面到底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比如工资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最低限制之类的,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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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是试用期工资的标准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公司给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发放的工资,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比如,劳动合同约定转正后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5000元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4000元;同时,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这个数。 其次是工资支付的问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于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的工资,也必须按照这些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工资的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是有权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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